而每年的秋天,枯黄落叶纷纷飘落,又让人有一种凄凉的美感,仿佛青春凋零,但是却并未散场一样的惆怅跟情深。

    她喜欢上傅锦书,大概就是因为在某年的夏天,绿叶繁茂,风吹而过的间隙里,阳光穿透了树叶之间的缝隙,然后将斑驳的阳光打在了路面上,而那个时候,傅锦书刚好穿着白衬衣轻轻抬眸,看了她一眼。

    那一眼,即便是经历几十个春秋,谭暮白觉得也能够牢牢的记在心间。

    因为每一个少女,在情窦初开的时候,都会在心里面住上以为穿着白衬衣的少年,他偶然抬眸,就能让人心底悸动,不由自主的想要追逐他的身影。

    傅锦书是她追逐了很多年的身影。

    但是终究,只能够留存在过去。

    现在,她是陆励南的太太。

    以一种无奈的妥协嫁给他,然后又爱上了这个男人。

    用他的身影,去遮挡了傅锦书在她心底的身影。

    “我觉得那条路特别美,”陆励南牵着她的手,一边往前走,一边道,“等明年你们学校校庆的时候我们回去看看吧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学校去年才百年校庆,再校庆,那得等十年了。”

    古朴而充满了含蕴的老校,并不热于与每年校庆,时间给予的底蕴,让它依旧如一个老者一样,保持着令人憧憬的向往跟不张扬的低调。

    谭暮白很喜欢自己的母校。

    而陆励南也很喜欢她学校的那条大道。

    “虽然不是跟你同一个母校,但是我觉得,我们每年都回去几趟,等到变成白发苍苍的老头老太婆也长回去走走,就会留下很多美好的回忆。”

    “你有这么闲?”

    “每年抽出几天来陪你回去,还是有时间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老了走不动了呢?”

    “我背着你啊,”陆励南微笑,“老头总比老太太力气大。”

    谭暮白又道:“你不嫌我懒了?”